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11个省制定“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 38个州(区,市)组织开展了以电子社会保障卡为主要载体的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试点工作,以促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改进行动。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315工程”,依靠电子社会保障卡网上渠道,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发放了电子培训券。使工人无需提前付款和动员即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劳动者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通知》明确规定,电子培训券的工作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涉及天津,山西,吉林,上海,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西藏等城市。地区。通过全过程的服务,例如个人收集和使用,培训机构的注册和验证,人文和社会部门对电子培训券的管理和审查,对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合理指导,实名培训服务,准确的资本监管,整体宏观分析和飞行员,将有机会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电子文件,并为职业技能培训创建一种新格式。
《通知》要求,所有试点地区都应使用电子培训券作为重要手段,继续促进职业技能改进行动,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渠道,提高资本管理水平,加强组织领导能力,创新创新能力。试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帮助有关部门,企业,技术(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劳动者学习和理解